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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荣获“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添加日期:[2007/12/15 15: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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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中心被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选为“省直文明单位”。这是我单位继2006年被评为“青年文明号”后,再次获得殊荣。

近年来,我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方面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中心充分认识到“省直文明单位”的称号不仅是荣誉,也是责任,更是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继续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层次、见成效,进一步提升中心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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