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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社会化环境检测实验室认定评估
添加日期:[2009/10/28 1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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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环保厅下发了我中心通过社会化环境检测实验室认定评估的通知:中心申请的环境检测领域的8107项的检验能力,其相应标准齐全有效,具备了按标准检测的能力,批准通过。

1013,由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组成的评估组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定,对我中心进行了山东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认定评估。
评估组查看了实验室检测场所和仪器设备,采用听、看、查、问、考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认真评估。期间审查了质量体系与运行的情况,审查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内审、管理评审、质量体系运行等质量记录;抽查了以往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现场考核和能力验证的情况,抽查了设备的档案、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人员培训计划和人员技术档案,经过认真充分讨论,评估组认为: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能保证独立承担第三方检验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中心是通过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建立的文件化质量体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与申请项目有关的检测作业指导书,符合CNAS/CL01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与其检测活动范围相适宜,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中心有检验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职责和权利明确,熟悉检测标准和方法,具有对相关检测结果进行评定的能力。中心的检测分析方法和技术符合国家境保护部及山东省环保厅制定的相关技术规定,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有效。现场试验中检验人员操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现场检测结果正确,仪器使用和操作规范,检验人员能力能够满足所申请项目的检验。现场抽查的检验报告和记录符合准则要求。配备有检验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经过了检定和校准,其精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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