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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被省环保厅批准为山东省社会化环境检测试点单
添加日期:[2010/9/27 15: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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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环保厅对我中心提供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山东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和认定评估。经评估,我中心申请的环境检测领域的8107项检测项目符合社会化环境检测的有关条件,具备开展社会化环境检测的能力,批准我中心作为我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先行试点单位,进行社会化环境检测。
   近年来,我中心围绕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战略要求,着力为全省节能减排、污染控制提供检测技术服务支撑,开展了多项新型环境污染物检测方法研究,分析测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逐年都有新的发展和提高,服务领域逐年扩大,承担了全国部分省市及全省17地市大量环境样品检测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了全国土壤普查 “山东省污染状况调查委托监测”项目、“山东省淮河流域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试点监测”项目、山东省、黑龙江省、青海省等省市的土壤普查检测任务以及突发性事故和公共安全应急检测任务;对国家级环评项目“巨野大煤田”、“青岛中石化大炼油”、山东钢铁集团、寿光电厂等多项国家重点工程进行了环境现状检测,检测速度、检测水平获得了环保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高度评价。同时为胜利油田、魏桥集团、山东电力、华电、兖矿集团、山铝、移动通信、联通公司等单位出具了大量环评报告书和报告表,为全省节能减排和生态省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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